「共同原因」的變異是存在於整個製造系統或者已經得到很好控制的系統中的。戴明博士認為至少 80% 的製程變異是由共同原因所造成,這些變異是系統內在的一部分,因此負責處理這些變異的是管理這些系統的人員,特別是高階層的管理人員,只有他們能夠採取必要的行動來解決這些共同原因的問題。
「特殊原因」的變異本質上是局部性的。因此戴明博士用「特殊」這個詞來描述造成問題的特定作業員、特定機器或特定環境因素等。他認為最多 20% 的製程變異是由特殊原因所造成,一般情況下,問題發生在特定的人或特定的地方,因此現場人員可以自行找出原因,採取行動,並將問題解決。